宗教改革起源于哪个国家
宗教改革
源于欧洲16世纪的宗教改革
始于欧洲16世纪基督教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运动,通常指1517年马丁·路德提出《九十五条论纲》,到1648年《威斯特伐利亚和约》的出台为止的欧洲宗教改革运动。该运动奠定了新教基础,同时也瓦解了天主教会所主导的政教体系。该运动打破了天主教的精神束缚,为西欧资本主义发展和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奠定基础。宗教改革期间,代表人物包括马丁·路德、约翰·加尔文、约翰·卫斯理等。
宗教改革发端于德国。1517年利奥十世派台彻尔去德国兜售赎罪券。是年10月31日,路德在威登堡教堂门前贴出反对销售赎罪券的《九十五条论纲》,从而揭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。1520年利奥十世发布《斥马丁·路德谕》,限路德于60天内改变立场。路德公开烧毁教皇通谕,并相继发表《关于教会特权制的改革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信》等3篇文章,阐明其神学见解和政治纲领。
1521年德皇查理五世召路德到沃尔姆斯帝国议会受审。因路德拒绝放弃其主张,查理五世乃发布《沃尔姆斯敕令》,判路德为异端。路德开始宗教改革之初,得到闵采尔的积极支持。1524年闵采尔领导的群众运动已形成反抗贵族和教会统治的农民战争,但路德却站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立场,发表《为反对叛逆的妖精致萨克森诸侯书》,称闵采尔为“妖怪和魔鬼”,请求诸侯用武力镇压。1524-1525年德国大规模农民起义失败后,路德对人民完全失去信心,寄希望于贵族,德国的宗教改革逐渐被诸侯所利用。